聚杰微纤(300819):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
原标题:聚杰微纤: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公司”)拟购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纸业”)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8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聚杰公司已与正隆纸业签署了正式的《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卖方: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
二、买方: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为卖方拥有的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号土地证书号为苏新国用(2012)第007396号,使用权面积为99,740㎡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该出让土地上的产权证书号为苏房权证新区字第00188536号,建筑面积为63,846.92㎡的房屋建筑物。
四、成交金额:人民币1.86亿元。
六、支付期限:第一期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且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目标资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0%;第二期买方应在双方将目标资产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时将目标资产转让价款的70%支付至监管账户,在目标资产的过户资料递交不动产交易中心窗口审核通过符合过户条件并在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至买方名下前(含当日)支付60%;第三期办理完成标的资产全部交接手续后三日内支付剩余的10%。
七、过渡期: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资产过户完成后卖方交接给买方之日的期间,卖方不再就目标资产进行新的建设开发申请、审批等事项,也不会进行再出售,不为自己和/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质押、保证土地、房产不会因任何原因受到司法查封和/或被执行。
八、税收及费用:因协议项下的目标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九、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至交接日前,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方应按总目标资产转让款1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1000万元损失。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达成,标志着公司解决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的用地、厂房等需求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司已经聘请了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中盛评报字[2026]第0103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1.947373亿元,实际成交价格(1.86亿元)低于评估价格,成交金额为参照评估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资金来源为聚杰公司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双方至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不动产交易许可、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顺利完成过户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2、《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公司”)拟购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纸业”)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8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聚杰公司已与正隆纸业签署了正式的《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卖方: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
二、买方: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为卖方拥有的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号土地证书号为苏新国用(2012)第007396号,使用权面积为99,740㎡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该出让土地上的产权证书号为苏房权证新区字第00188536号,建筑面积为63,846.92㎡的房屋建筑物。
四、成交金额:人民币1.86亿元。
六、支付期限:第一期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且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目标资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0%;第二期买方应在双方将目标资产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时将目标资产转让价款的70%支付至监管账户,在目标资产的过户资料递交不动产交易中心窗口审核通过符合过户条件并在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至买方名下前(含当日)支付60%;第三期办理完成标的资产全部交接手续后三日内支付剩余的10%。
七、过渡期: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资产过户完成后卖方交接给买方之日的期间,卖方不再就目标资产进行新的建设开发申请、审批等事项,也不会进行再出售,不为自己和/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质押、保证土地、房产不会因任何原因受到司法查封和/或被执行。
八、税收及费用:因协议项下的目标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九、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至交接日前,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方应按总目标资产转让款1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1000万元损失。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达成,标志着公司解决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的用地、厂房等需求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司已经聘请了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中盛评报字[2026]第0103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1.947373亿元,实际成交价格(1.86亿元)低于评估价格,成交金额为参照评估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资金来源为聚杰公司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双方至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不动产交易许可、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顺利完成过户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2、《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