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68813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原标题:利扬芯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人。
立信2025年业务总收入为50.00亿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的规定,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在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及报价等进行了综合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职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够较好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及报价等进行了综合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够较好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9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保持沟通;在审计计划阶段,双方就以下问题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时间安排、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重大风险事项及针对性应对措施;在审计完成阶段,双方就重大及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结论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过程中,遵守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公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规范有序,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地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人。
立信2025年业务总收入为50.00亿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的规定,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在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及报价等进行了综合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职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够较好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及报价等进行了综合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够较好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9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保持沟通;在审计计划阶段,双方就以下问题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时间安排、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重大风险事项及针对性应对措施;在审计完成阶段,双方就重大及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结论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过程中,遵守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公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规范有序,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地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