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601600):中国铝业关于拟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暨签署《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
原标题:中国铝业:中国铝业关于拟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暨签署《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的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
暨签署《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25年6月26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香港”)在几内亚投资建设120万吨氧化铝项目(以下简称“几内亚氧化铝项目”)。
由于公司董事会通过上述议案时,正处于项目谈判关键阶段,公司如披露此事项可能会给项目推进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对此事项予以暂缓披露。
2.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的议案》,同意中铝香港、中国铝业几内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中国铝业几内亚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公司”)及几内亚政府签署附带生效条款的《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此协议是相关各方对2018年6月8日就投资建设几内亚Boffa铝土矿项目所签订《矿业协议》的修订补充,就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3.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需几内亚政府相关机构批准。
一、项目概况
2018年6月8日,中铝香港、矿业公司、港口公司及几内亚政府就Boffa铝土矿项目签订了《矿业协议》,矿业公司获得几内亚Boffa北和Boffa南铝土矿开采权。
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的议案》,同意中铝香港在几内亚投资建设120万吨氧化铝项目。
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的议案》,同意中铝香港、矿业公司、港口公司与几内亚政府签署附带生效条款的《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对《矿业协议》进行修订和补充,就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主要包括:
中铝香港在几内亚设立独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根据几内亚《矿业法典》第150-I条规定,中铝香港将项目公司5%股权无偿(或以1几内亚法郞的象征价格)转让给几内亚政府,并且几内亚政府(及/或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任何公司,以下简称“几内亚方”)有权以市场公允价值获得项目公司额外参股选择权(几内亚方最终持股比例不得超过35%)。项目公司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年产能120万吨氧化铝的生产设施、港口设施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额预计约10亿美元。同时,矿业公司逐步实施为氧化铝项目供矿并对出口矿规模进行适当提升的活动。
2026年5月21日(几内亚时间),中铝香港、矿业公司、港口公司与几内亚政府签署了附带生效条款的《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
就上述《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所约定设立的项目公司,中铝香港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铝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能源控股”)以现金出资在几内亚设立,初始出资金额为6亿几内亚法郞(约6.82万美元),后续可根据氧化铝项目进展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以外的投资额可由项目公司通过股东贷款或银行贷款进行筹措。为项目融资之需,除几内亚方以外的投资方、项目公司及其股东可按照担保适用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其在Boffa项目(包括铝土矿项目及氧化铝项目)持有的权利和资产提供担保,但须事先通知几内亚政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香港及项目公司暂无计划提供任何担保或贷款。
鉴于《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所约定的额外参股选择权可由几内亚方酌情行使,以及行权价格需根据项目公司届时的市场公允价值确定,因此,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几内亚方获得向项目公司额外参股选择权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主要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此外,《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亦需经几内亚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中铝香港为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夏愨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45层4501室,注册资本6,778,834,508港元,主要经营海外贸易和投融资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矿业公司为一家在几内亚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位于Résidence2000,Immeuble4,Appart40A,CarrefourMoussoudougou,Colèah,CommunedeMatam(几内亚共和国科纳克里),注册资本18,000万几内亚法郎,主要经营Boffa项目矿业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能源控股、几内亚政府分别持有矿业公司85%和15%的股权。矿业公司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港口公司为一家在几内亚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位于Résidence2000,Immeuble4,Appart40A,CarrefourMoussoudougou,Colèah,CommunedeMatam(几内亚共和国科纳克里),注册资本18,000万几内亚法郎,主要经营Boffa项目港口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香港之控股子公司博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几内亚国家矿业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几内亚政府)分别持有港口公司95%和5%的股权。
港口公司为公司附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几内亚共和国,由其地质和矿业部,经济、财政和预算部代表。
三、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5月21日(几内亚时间),中铝香港、矿业公司、港口公司及几内亚政府正式签署了附带生效条款的《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四、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几内亚氧化铝项目作为公司首个海外氧化铝项目,是公司实施“两海”战略、布局境外铝产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优化公司铝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公司在几内亚铝土矿-氧化铝产业链整体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化经营能力。
综上,公司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项目后续进展如有需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
暨签署《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25年6月26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香港”)在几内亚投资建设120万吨氧化铝项目(以下简称“几内亚氧化铝项目”)。
由于公司董事会通过上述议案时,正处于项目谈判关键阶段,公司如披露此事项可能会给项目推进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对此事项予以暂缓披露。
2.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的议案》,同意中铝香港、中国铝业几内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中国铝业几内亚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公司”)及几内亚政府签署附带生效条款的《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此协议是相关各方对2018年6月8日就投资建设几内亚Boffa铝土矿项目所签订《矿业协议》的修订补充,就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3.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需几内亚政府相关机构批准。
一、项目概况
2018年6月8日,中铝香港、矿业公司、港口公司及几内亚政府就Boffa铝土矿项目签订了《矿业协议》,矿业公司获得几内亚Boffa北和Boffa南铝土矿开采权。
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的议案》,同意中铝香港在几内亚投资建设120万吨氧化铝项目。
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的议案》,同意中铝香港、矿业公司、港口公司与几内亚政府签署附带生效条款的《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对《矿业协议》进行修订和补充,就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主要包括:
中铝香港在几内亚设立独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根据几内亚《矿业法典》第150-I条规定,中铝香港将项目公司5%股权无偿(或以1几内亚法郞的象征价格)转让给几内亚政府,并且几内亚政府(及/或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任何公司,以下简称“几内亚方”)有权以市场公允价值获得项目公司额外参股选择权(几内亚方最终持股比例不得超过35%)。项目公司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年产能120万吨氧化铝的生产设施、港口设施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额预计约10亿美元。同时,矿业公司逐步实施为氧化铝项目供矿并对出口矿规模进行适当提升的活动。
2026年5月21日(几内亚时间),中铝香港、矿业公司、港口公司与几内亚政府签署了附带生效条款的《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
就上述《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所约定设立的项目公司,中铝香港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铝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能源控股”)以现金出资在几内亚设立,初始出资金额为6亿几内亚法郞(约6.82万美元),后续可根据氧化铝项目进展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以外的投资额可由项目公司通过股东贷款或银行贷款进行筹措。为项目融资之需,除几内亚方以外的投资方、项目公司及其股东可按照担保适用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其在Boffa项目(包括铝土矿项目及氧化铝项目)持有的权利和资产提供担保,但须事先通知几内亚政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香港及项目公司暂无计划提供任何担保或贷款。
鉴于《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所约定的额外参股选择权可由几内亚方酌情行使,以及行权价格需根据项目公司届时的市场公允价值确定,因此,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几内亚方获得向项目公司额外参股选择权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主要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此外,《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亦需经几内亚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中铝香港为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夏愨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45层4501室,注册资本6,778,834,508港元,主要经营海外贸易和投融资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矿业公司为一家在几内亚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位于Résidence2000,Immeuble4,Appart40A,CarrefourMoussoudougou,Colèah,CommunedeMatam(几内亚共和国科纳克里),注册资本18,000万几内亚法郎,主要经营Boffa项目矿业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能源控股、几内亚政府分别持有矿业公司85%和15%的股权。矿业公司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港口公司为一家在几内亚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位于Résidence2000,Immeuble4,Appart40A,CarrefourMoussoudougou,Colèah,CommunedeMatam(几内亚共和国科纳克里),注册资本18,000万几内亚法郎,主要经营Boffa项目港口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香港之控股子公司博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几内亚国家矿业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几内亚政府)分别持有港口公司95%和5%的股权。
港口公司为公司附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几内亚共和国,由其地质和矿业部,经济、财政和预算部代表。
三、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5月21日(几内亚时间),中铝香港、矿业公司、港口公司及几内亚政府正式签署了附带生效条款的《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四、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几内亚氧化铝项目作为公司首个海外氧化铝项目,是公司实施“两海”战略、布局境外铝产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优化公司铝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公司在几内亚铝土矿-氧化铝产业链整体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化经营能力。
综上,公司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项目后续进展如有需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